旷良勇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397688886
咨询时间:06:30-23:30 服务地区

现役军人急离婚,线上调解解烦忧(1小时离婚)

发布者:旷良勇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160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男方是现役军人,女方目前在欧洲留学,双方因疫情等原因已多年未共同生活。男方在委托旷律师之前,就离婚事宜与女方协商一致女方亦表示愿意配合离婚。但男方一天都不想再等希望以最快的速度离婚。由于女方无法马上赶回国,加上疫情离婚冷静期等现实问题男方想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达到快速离婚目的显然是不可能的,遂委托旷律师起诉离婚。

因双方都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故该案对旷律师来说已经没有任何难度,按部就班就能成功离婚。值得一提的是,法律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需要部队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但本案是现役军人要求离婚,按理可以不需要部队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出于保险起见,旷律师还是建议男方在部队开个同意离婚的证明,事情做扎实一点不会有坏处。男方因内心比较着急,特意从外地来到法院参加视频调解,最终旷律师为男方仅耗时1小时左右即成功离婚。

男方最初找旷律师咨询有没有快速离婚的办法时,旷律师就明确告知只要双方不反悔并配合法院的工作,旷律师仅需一小时左右就可以其在法院成功离婚。男方最初不敢相信旷律师说,但最终还是选择了信任,旷律师做到了男方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事。只要您愿意选择信任,旷律师就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回报您的信任。旷律师不会为了承揽业务做任何虚假承诺,说到就一定会做到。

湖南省XXX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2)XXXX民初XXXX号

原告:Y某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XX市XX镇XX村,居民身份证号码:65XXXXXXXXXXXXX14。

委托诉讼代理人:旷良勇,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某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XXXX镇XX路XX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30XXXXXXXXXXX43

原告Y某某与被告X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Y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二、婚生小孩随原告生活并承担抚养费。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14年8月15日登记结婚,于2016年1月16日生育儿子Y某。原被告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原告特依法向某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判如所请。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Y某某与被告X某某自愿离婚;

二、双方的小孩Y某由原告Y某某抚养并承担抚养费,小孩Y某八周岁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X某某对小孩享有探望权,Y某某应当予以协助;

三、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

四、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Y某某自愿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X XX

书记员XXX

旷良勇律师 已认证
  • 18397688886
  •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6.6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2次 (优于94.6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92次 (优于99.7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7850分 (优于98.8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32篇 (优于99.88%的律师)

版权所有:旷良勇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49802 昨日访问量:122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