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立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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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申请书

作者:翟立君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21次举报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19******日出生,电话** 身份证号:**,汉族,住**。

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1 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履行以房抵债协议》,协助申请人办理位于**两套房屋进户手续。

2、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承担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的相关费用。

3、律师代理费3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4、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5****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1725000.00元。并承诺如到期无力偿还,愿以自己名下两处房产偿还此欠款,并承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相关费用。该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分别为244.38平方米,房屋预售许可证号为:**。上述房屋已于2015年**月**日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权利人为申请人迟**。

其后因被申请人无力偿还欠款,双方于2016年**月**日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约定将位于****两套房产偿还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15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截至2016年**月**日明确的全部债务。该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月**日前)为申请人办理进户手续。双方办理房产证、进户手续完毕之日起,本案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被申请人需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但截至目前,被申请人并未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证和进户手续,已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基于《以房抵债协议》第条的约定,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市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6     日


翟立君律师:1985年5月1日出生,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学士学位,现为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黑龙江律协宣传与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30120********3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