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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法院给出权威解答

2020年02月18日 | 发布者:黄庆强 | 点击:101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因为受疫情影响,不少合同在履约时出现了困难,由此或将引发不少争议。对此,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上海法院已积极研判疫情发生后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处理思路。一、是坚持利益衡平原则,妥善化解矛

因为受疫情影响,不少合同在履约时出现了困难,由此或将引发不少争议。对此,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上海法院已积极研判疫情发生后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处理思路。


一、是坚持利益衡平原则,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既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强调推动当事人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共克时艰基础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是坚持合同严守原则,鼓励合同按约正常履行。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可以履行的,法院鼓励合同按照原有约定继续履行;对于一方可以履行而拒绝履行,另一方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一般予以支持。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审慎处理合同解除问题。对于因疫情影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将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程度等因素,公平处理。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原则。因依法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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