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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房产纠纷案件胜诉

2024-08-19
2024年08月19日 | 发布者:黄庆强 | 点击:369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件概述:原告曾xx与被告何xx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曾xx与第三人曾xx合作建造房屋,并将第五层房产权归属于原告。原告将该房产以814050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何靖雅,并已过户登记给被告,但被...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原告曾xx与被告何xx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曾xx与第三人曾xx合作建造房屋,并将第五层房产权归属于原告。原告将该房产以814050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何靖雅,并已过户登记给被告,但被告未付清购房款。双方于2020年10月28日签订《房产交易款项往来账结算欠款协议书》,被告确认尚欠购房款513833.6元,并承诺分期支付。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原告因此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购房款余额348833.6元及利息。

  2. 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函费700元。

  3. 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

判决结果:

  • 被告何xx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购房款348833.6元及逾期利息。

  • 被告何xx需支付律师费8039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563元给原告曾xx

  • 驳回原告曾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判决日期:

文档中未明确提供判决日期,但根据案件编号可推断为2024年。

胜诉关键点:

  • 法院认定《房产交易款项往来账结算欠款协议书》合法有效。

  • 被告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支持其抗辩主张。

  • 法院调整了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以符合公平原则。

代理律师黄庆强:

  • 成功代表原告曾xx提出诉讼请求。

  • 为原告争取到了购房款余额、逾期利息、律师费和保全费用的判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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