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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员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任何认定?

发布者:邹斌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反不正当竞争 |407人看过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员工是否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应当确定企业是否存在一项有效的商业秘密。不仅应当弄清楚所称的商业秘密的内容,还应当认真审查该项要求保护的信息,是否满足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即从是否具有秘密性,是否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有无合理的保密措施等方面来确定该项信息应否受到保护。

其次,应当查明员工所掌握的该项秘密信息的来源。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的员工,经常辩称其商业秘密是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的,因此,查明其信息的由来十分重要。在多数案件中,查明员工有关信息的由来,对于查明员工是否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至关重要。

再者,要确认员工是否采用了不正当手段。这是确定被控侵权人是否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要条件。只有员工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正当手段主要有胁迫、利诱、盗窃等。其他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也属于不正当手段。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商业秘密的,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有过错,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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