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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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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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作者:唐文刚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6次举报


一、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不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溯及力;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4、父母子女关系。

司法实践中,存在婚姻缔结时并不符合婚姻登记的条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缔结的条件转而成就。如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达到法定婚龄,此时生硬的适用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认为该婚姻自始无效,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唐文刚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律师协会会员,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文刚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毕业,从事律师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2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