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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支付了工伤赔偿款后投保人是否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发布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8日|分类:保险理赔 |424人看过举报

【案情简介】

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公司的员工B在该公司承建的某小区施工中受伤,认定工伤致残九级,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A公司应赔偿工伤赔偿,A公司支付了B工伤赔偿款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不符合保险金给付条件为由拒绝赔偿,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因此涉诉。

【争议焦点】

A公司是否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

【双方观点】

A公司:A公司已经实际赔付,A公司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保险公司:A公司不是适格主体,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法院观点】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请求权的主体是被保险人与受益人,A公司既不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也不是受益人,并不因为其支付了工伤保险赔偿款而取得意外伤害险受益人资格,不享有意外伤害险保险金请求权。

【律师解读】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本案中,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及受益人都不是A公司,A公司虽然支付了工伤保险赔偿款,但是其并不因此取得意外伤害险受益人资格,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另外,工伤保险赔偿与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是两个法律关系,且意外伤害险属于人身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获得工伤赔偿款后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遇到保险法律问题,欢迎您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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