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房,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二人以夫妻共同财产继续偿还贷款。离婚时,若夫妻双方未就房产归属达成协议,房屋如何分割?
举个例子:
| 购买时 | 领结婚证时 | 离婚时 |
房屋市场价值 | 50 | 100 | 200 |
未还贷款本金 | 50 | 30 | 20 |
未还贷款利息 | 50 | 45 | 35 |
第一步、计算夫妻存续期间不动产升值率
=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领结婚证时房屋市场价值+共同已还利息)
=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领结婚证时房屋市场价值+领结婚证时未还贷款利息-离婚时未还贷款利息)
=200/(100+45-35)
=200/110
=1.82
第二步、计算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对应的离婚时价值
=夫妻存续期间不动产升值率*共同还贷部分
=夫妻存续期间不动产升值率*(共同还贷本金+共同还贷利息)
=夫妻存续期间不动产升值率*(领结婚证时未还贷款本金-离婚时未还贷款本金+领结婚证时未还贷款利息-离婚时未还贷款利息)
=1.82*(30-20+45-35)
=36.4万元
第三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分割时均分)
=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对应的离婚时价值/2
=36.4/2
=18.2万元
综上,本例中,夫妻共同出资偿还贷款本息为20万元,离婚时对应的总价值为36.4万元,离婚后一方可取得的补偿为1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