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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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婚姻纠纷典型案例:离婚后财产纠纷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596人看过

1.夫妻一方离婚后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仍享有所有权

——张某诉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补偿款,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离婚后仍然享有所有权。

2.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对隐藏的一方,可以少分或多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

3.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无权予以撤销

——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否则将损害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4.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陆某诉陈某离婚案

案例要旨: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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