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最高法公布婚姻纠纷典型案例:婚约财产纠纷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2269人看过

1. 夫妻双方办理登记结婚且共同居住生活,要求离婚的,彩礼不予返还

——刘某与冯某婚姻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2. 彩礼给付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

——张某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婚约当事人一方按照当地风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赠送给另一方的数额较大的贵重物品应认定为彩礼。当事人双方订婚后又因故分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