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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建筑|开发商逾期办证,买房人如何维权?

发布者:郭世斌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9日|分类:房产纠纷 |412人看过

一、关键词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逾期办证

二、裁判要旨

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期限超过双方约定的期限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情简介

2017年5月,周先生和张女士在A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A公司在2021年3月27日前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2021年4月20日,A公司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资料办证。周先生和王女士因A公司逾期办证,起诉至法院,要求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及承担违约金。

四、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A公司配合周先生和王女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及承担违约金

五、律师观点

洛阳房产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主要指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买房人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逾期办证原因主要有三种可能,第一、开发商原因导致逾期办证,如开发商土地手续不齐全,开发商违章建房、开发商逾期验收等。第二、买房人的原因,如买房人不配合提供资料、买房人不按期交纳税费等。第三、政府原因及其他人原因。作为开发商为避免逾期办证,一定合法合规开发房屋,对自己不能避免的逾期办证风险提前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根据施工进度及政府手续合理约定办证时间。对于因政府或者第三人原因可能会导致的逾期办证,可提前约定清楚。作为买房人在购买商品房,一定选择知名度高的开发商处购买,在签订买卖合同注意合同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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