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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房产律师|一篇文章读懂征收农村房屋不合法的救济途径

发布者:郭世斌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4日|分类:行政复议 |285人看过

一、案情简介

1994年,孙女士购买某村房屋一处,后向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翻建,获批后翻建达到792平方。

2013年5月,孙女士房产被强制拆除,损失惨重。孙女士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政府拆除房屋行为违法,经法院判决支持了孙女士诉求。

2016年4月,孙女士向政府申请国家赔偿,政府作出决定赔偿孙女士148.7311万元,孙女士对政府出具的赔偿决定书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撤销政府作出的赔偿决定,赔偿孙女士各项损失3063.74万元。

二、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政府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判决政府赔偿孙女士412.8427万元,孙女士不服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律师点评

洛阳房地产与建筑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本案主要是赔偿标准适用不一样导致政府与法院做出不同的决定,各地市针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再过多论述,我们主要从政府拆除房屋的程序和农民面临强拆救济途径阐述。

1、政府合法强制拆除农民违章建筑房屋的程序是什么?

答: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当事人自行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当事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救济——复议维持或者败诉——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依法强制拆除。

2、政府合法强制拆除农民合法建筑房屋的程序是什么?

答: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调查确认——组织征地听证——作出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并登记权利人-——政府与权利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决定——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政府征收农民合规建筑救济程序,农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第一、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农民认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程序不合法或者内容不合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政府决定。第二、与政府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政府不履行协议,农民可以就协议请求法院判决政府履行协议。与政府达不成安置协议,对于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如果政府违法强拆农民合规建筑,可以请求确认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赔偿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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