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离婚律师|洛阳离婚律师|洛阳律师郭世斌|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简介
2012年,80后青年邵先生与薛女士经网络相识、相恋、相爱。
2013年9月13日,邵先生与薛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初期感情尚好,但因生活习惯不一样,双方都不懂得迁让对方,双方摩擦不断,薛女士怀孕后,更是争吵不断,加上邵先生母亲照顾孩子,薛女士与邵先生母亲性格不合,在一次争吵后,薛女士动手打了公婆,邵先生起诉离婚。
二、裁判观点
双方因产生一些家庭琐事就轻易提起离婚,着实不太严肃。家庭内部有摩擦在所难免,加上原被告是网恋而成的婚事,因此,彼此仍有进一步了解缓和的希望。成就一次完美的婚姻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理解忍让,本案原被告仍有希望将婚姻关系修复重好,双方感情实际上并未完全破裂,因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被告经法官判后释法,均未上诉。
三、典型意义
洛阳离婚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网恋”、“闪婚”已不再罕见,“千里之外”的异地恋也逐渐盛行,但随之而来的大量离婚纠纷,尤其是子女出生后产生家庭矛盾而引发婚姻矛盾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年轻人本身感情经历少,心气过重,对待婚姻关系不太严肃,稍有矛盾就诉诸离婚并不是明智之举,法院在审理时亦应当以引导当事人互相谅解、共同维护婚姻关系,不应轻易判决年轻夫妻离婚,而更应注意给闹矛盾的双方留下缓冲和解的空间。法院判决不离婚时亦在强调夫妻双方在婚姻中要注重多沟通和磨合,增强责任意识,在面临冲突时多相互体谅和宽容。同时,也要引导上一辈老人注意不可过多干涉子女的婚姻生活,应摆正自己的位置,多放手让子女自行处理婚姻中的问题,为维护子女小家庭的和谐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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