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李先生(化名)与张女士(化名)系夫妻关系,李1系李先生与刘女士(化名)非婚生女儿。2008年5月,因上学需要李1户口迁入李先生与张女士名下。2015年3月,李先生因病去世,生前经营的股权李1继承部分,后张女士以李1监护人身份将股权转移给他人,李1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张女士代李1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三、律师点评
郭律师答疑解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案中,张女士代李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私自处分李1的财产,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无效。
四、律师支招
监护人侵犯未成年财产权益,作为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如何维护孩子合法权益?、
第一、搜集监护人侵犯未成年财产权益的证据;私自处分股权的,委托律师去工商登记机关复制股权转让协议。私自处分房产、车辆的,委托律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车管所复制房产、车辆买卖协议。
第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监护人私自处分未成年财产行为无效,并要求监护人协助办理返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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