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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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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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保险|交通事故案件诉讼与非诉讼的区别?

发布者:郭世斌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7日|分类:交通事故 |38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22日,受害者杨女士经过交叉路口时,被张先生驾驶汽车撞伤,杨女士受伤后住院花费2万多元,发生交通事故后,杨女士垫付医疗费,因赔偿未达成一致,杨女士委托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办理,律所指派郭世斌律师办理。

二、律师行动

2018年1月26日,我所律师去交警队调取涉案司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了解涉案车辆驾驶、车主及保险情况。

2018年2月15日,我所律师配合当事人去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因双方差距过大,了解不能。

2018年2月16日,杨女士考虑再三,决定诉讼,我所律师去法院立案,起诉涉案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

2018年4月19日,案件开庭,保险公司辩称杨女士已经年满5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不应主张误工费,我所律师根据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据理力争,终获得法院的支持。

2018年6月22日,案件结案,杨女士获得满意的结果。

三、律师点评

洛阳金融与保险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1、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为什么通过法律途径?

答: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车主均购买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赔付方多数为保险公司,因保险公司内部减损程序,未经过诉讼案件,保险公司扣除非医保用药10%-20%左右,且对误工费、护理费绝大部分标准比目前裁判文书网确定标准要低很多,故发生交通事故案件,建议选择诉讼途径。

2、交通事故案件前期需要准备搜集什么资料?

答: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注意搜集涉案司机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单等信息,前期在配合交警队调查期间,很容易取得,现在很多交警队以司机、车主属于个人信息,不允许受害者调取,导致维权较难,笔者曾经以律师的身份去三大队调取就失败,最后不得已通过其他方法才获得,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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