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A某为他人借款40万提供担保。到期后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本息,A被债权人B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A收到起诉状后到办公室咨询胡律师:本金是真实借到过的;担保合同是自愿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债权人B的诉讼请求合法合规、有理有据。故胡律师分析给A某听: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A会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胡律师建议A主动与原告B协商还款方案,以减少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胡律师指出借款合同太过完美,有可能A碰到的是职业放贷人,前去协商时自己要注意。
第一次开庭结束后,A直接从法院来到胡律师办公室要求委托胡律师介入案件:A在与B协商还款过程中,在B要求下A通过支付宝将10万元汇入第三人C的帐户。但在该日的第一次庭审中,B矢口否认收到10万元还款。B称A与C有经济往来,10万元不是还款,是货款。
办案经过
胡律师接受委托后调查得知,B与C在法院存在大量的民间借贷案件。
进一步询问A后得知,当初签订借款合同时A在B的要求下签订了数份空白的购销合同。A前去与B协商还款时,B曾大声说到:拿你一套房子都是轻松的事。
代理意见
第二次开庭,胡律师提出代理意见:B与C是职业放贷人且本案有套路贷诈骗的嫌疑,我方保留到公安报案的权力;10万元是在B的指示下还到C的帐户,应当在40万元的债务中抵扣;B应当把空白合同交出来,或保证不会用于诉讼。
办案结果
最终调解结案,B承认10万元还款。A至今没有因为空白合同被起诉。
本案涉及到的套路贷手法,如有看客用于犯罪,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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