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胡水清律师 时间:2019年08月06日 38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陈某与王某本是大学同学,于1986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现已成年,家庭生活中经常因琐事争吵不休。日积月累,积重难返,十余年前两人既反复商谈离婚事宜。终因老人、小孩等多方面原因未能妥善处理。后王某负气出走南美经商多年。陈某在家经商办厂孤独生活。陈某为结束此压抑的生活于2016年9月委托胡律师代理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离婚;家中房产不能分与王某;愿意给予王某适当补偿但是只能分期给付。同时,不能有被执行记录因为其工厂需要融资。
收到应诉通知后王某急忙回国,并通过法律咨询网站也找到胡律师要求代理其离婚事宜。
焦点分析
本案双方焦点在于:被告要求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原告因流动资金有限在数额和给付方式上无法达成。
办案结果
胡律师在忠于陈某委托的前提下,反复为两人做了多次调解工作。最终两人自愿达成协议:1、两人同意离婚2、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陈某所有,所欠工行贷款由陈某偿还:陈某支付王某折抵款150万元,分期四期支付。
办案感想
十年漫漫离婚路,一朝冰释也莞尔。家庭琐事最是消磨夫妻的情感,太平洋阻隔了矛盾的消弥。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很多的离婚案件中焦点并不在表面是与非,对与错。而只在双方当时的一口气。被最爱最亲的人所伤,如此,也情有可原。执,与破执。作为律师,进行开庭前的调解,也是一种化解矛盾帮委托人顺利实现意愿的好方法。离婚,是放手对方也是解脱自己。快乐离婚,轻松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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