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林福明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继承公司法房产纠纷离婚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林福明律师|时间:2017年10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42人看过
一、继承开始地点的确定
??通常以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为继承开始的地点。如果被继承人的最后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一致,可以确定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的地点。
??二、为什么要确定继承开始的地点?
??A、便于继承人继承遗产;
??B、发生纠纷便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C、便于继承人负有通知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责任;
??D、便于保管好遗产。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