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福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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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产能不能继承

发布者:林福明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1日|分类:房产纠纷 |403人看过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这种小产权房,是可以继承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这种小产权房,是可以继承的,但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种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所有权证书,无法就所有权进行继承,法院不予处理,继承人只能就如何居住使用进行协商。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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