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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50问之三||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发布者:李安国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410人看过

                       离婚过程中50给常见问题
【编者按】

本栏目将陆续发布《离婚过程中的50个常见问题》。内容结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下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离婚过程中常见的情形,以问答的形式,向读者展示。

问: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答: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3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注:《民法典》第107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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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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