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张某某等7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殴打他人将一人打成轻伤一级,三人轻微伤的后果。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起诉至法院,其中本律师代理的张某某为第三被告人。
审判结果:张某某判刑一年六个月,其他几名被告人判刑一年十一个月、二年七个月不等。
办案心得:通过本律师的努力,成功的将本是第三被告人的张某某变为第七被告人,成功的把较重的聚众斗殴罪变更为较轻的寻衅滋事罪。成功的使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获得最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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