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晨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00468040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心怀职业责任感,认真对待每一份案卷,在庞杂的卷宗里寻找蛛丝马迹突破口,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减刑近两年!

发布者:许晨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36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2019年,张某某等四人因与人打仗,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其他主要参加者被判处2-3年。张某某之所以量刑最重,是因为一审法院认定其曾经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次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案件经过:

  一审判决后,张某某和其家属不服,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后张某某母亲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希望再为孩子努力一下。我介入案件后,立即会见了张某某,张某某表示自己对一审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是认为量刑过重。对案情大概了解后,凭借多年职业经验,我认为此案可辩护的空间不大,二审维持原判可能性较大。但我并没有放弃,而是立即抽丝剥茧地阅卷。在看到第一次犯罪的判决书时,我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终于,我敏感地发现张某某第一次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这样根据法律规定,张某某第二次犯罪就不构成累犯。对于这样一个关键信息,本案一审的公检法和辩护人竟然都疏忽了。为了印证这个细节,我第一时间联系张某某的母亲,同时预约早上第一号去看守所会见张某某,之后从张某某的口中确定其第一次犯罪时确实没有满18周岁。于是,我立刻联系二审法官,告知此重大量刑情节,二审法官表示认同。

  案件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减掉1年9个月刑期。

  判后感想:

  案件不分大小,作为职业律师,作为代理律师,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都会尽心竭力的维护,只要我接受委托了,就会每个案子一视同仁,都会认真负责,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职业道德,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对于累犯是这样规定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许晨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5004680406
  •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8.3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7次 (优于96.3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4.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391分 (优于89.4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篇 (优于79.14%的律师)

版权所有:许晨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376 昨日访问量:2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