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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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沙坪坝区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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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作者:张廷春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9次举报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张廷春律师,中共党员。心理咨询师。重庆泽渝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重庆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律协行业发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沙坪坝区
  • 执业单位:重庆泽渝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00120********1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