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追回借款是很琐碎的案件,需要注意很多细节。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原告借款,由银行交易明细清单、借款合同为证,本院予以认定。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显属违约,被告应继续履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系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徐伟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慧明借款200,000元;
二、被告徐伟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李慧明以借款本金200,000元计自2014年2月25日起至归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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