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国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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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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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

发布者:裴国强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11456人看过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男,19XX年3月9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淮南市XXXXX号,电话:

被告一XXXX,男,19XX年月 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址:安徽省淮南市XXXXXXX,联系电话:。

被告二XXXX,男,19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安徽省淮南市XXXXXXX联系电话:。

诉 讼 请 求

依法判决被告一XXXX偿还借款本金XX万元整。

依法判决被告二XXXXX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及律师费。

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201X年X月X日被告XXX因自用向原告XXX借款XXX万元整。被告XXX向原告XXX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期限自201X年X月X日起至201X年X月X日止。需每个月初支付。全部借款至201X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但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借款人承诺该借款用途为自用。担保人XXXX签字确认,并承若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支出的费用)。担保人按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原告按约履行XXX万元给付义务,到期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XXX却置之不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愿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附:本状副本共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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