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标的:54.16万元 | 关键词:劳动争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笔迹鉴定、律师专业价值
员工被公司以“私自转用客户产品、营私舞弊”为由开除,公司手握多份“证据”和证人证言,看似铁证如山。陈思文律师接受员工委托后,通过申请笔迹鉴定、质证证人证言、梳理用工关系,成功推翻公司的解雇理由,最终为员工赢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万余元,并获二审法院维持。
案情回顾
2011年11月,王女士入职H医院管理公司,公司一直为其缴纳社保。2021年3月,双方续签劳动合同。2022年4月,公司突然以王女士“私自将客户购买的价值数万元的美容产品转用于自己身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王女士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万余元。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价值
陈思文律师作为王女士的代理人,精准抓住案件关键点:
击破公司“铁证”:公司提交了多份客户知情同意书、产品使用记录等文件,声称上面有客户签字。陈律师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论显示:所有签名均非客户本人所写,而是公司员工代签。公司声称的“客户投诉”“客户损失”根本不存在。
质疑证人证言:公司提供的7名证人全部为公司在职或关联员工,与公司存在明显利害关系,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锁定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公司辩称王女士2011年入职的是另一家关联公司,与现公司无关。陈律师指出: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同、业务混同、社保连续缴纳,应认定为关联企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法院采纳该意见,认定王女士自2011年起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据此计算赔偿金基数。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1,656.5元。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王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1,656.5元;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案例启示
本案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劳动争议中的核心价值:面对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的解雇,劳动者不应轻易放弃。通过申请笔迹鉴定、质证证据真实性、主张关联企业合并计算工龄等策略,可以有效推翻公司的不实指控,依法获得高额赔偿。陈思文律师以严谨的证据审查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帮助劳动者维护了尊严与合法权益。
陈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