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杰律师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585073868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怎么判刑?

作者:魏杰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0次举报

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逃避欠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税务稽查时,如果发现纳税义务人有漏税行为,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身就有义务追缴欠税款,而纳税义务人在正常情况下应该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工作,如果采用转移财产的方法,导致税务机关不能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


魏杰律师 已认证
  • 执业9年
  • 15850738687
  •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3.5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8次 (优于99.0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0279分 (优于97.7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6篇 (优于82.52%的律师)

版权所有:魏杰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9418 昨日访问量: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