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显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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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死刑辩护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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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只公证财产及债务行吗?

发布者:邓显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1156人看过

朋友建议我不用办离婚,写一份协议,约定好双方财产分配和债务的承担,以及此协议公证生效之后,双方各自的负债,各不相关就行了,您觉得可行吗。

南充邓显峰律师: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非法债务外,一方主张不是共同债务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要承担还款责任。你所述的公证只是对你二人的内部约定进行合法性公证不具有对搞债务的性质。由于律师无法核实相关情况,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到所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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