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东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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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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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该如何认定和分担夫妻间共同债务

作者:邓东生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1次举报

离婚如何认定和分担夫妻间共同债务

离婚对夫妻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间共同债务的分担: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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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东生律师,河南金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3年从事律师行业至今,有着办理各类案件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许昌
  • 执业单位:河南金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020********0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