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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适用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发布者:梁声宝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 |134人看过

  一、有期徒刑适用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1、有期徒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行比较严重罪犯。其中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破坏选拔罪、重婚罪等。

  现实中,要是在被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话,那此时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当然,被判有期徒刑的需要实际到监狱等看管场所服刑,参加劳动改造。而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的良好的话,那此时可以争取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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