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非常规形式出现的毒品的认定
毒品种类繁多,每种毒品都有通常存在的形式,比如海洛因通常是以压成块状的白色粉末状存在,也有部分直接以粉沫状出现。但个别时候,某类毒品以较为特殊的形式出现,致使它的成分,含量发生变化,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2,关于摇头丸的认定。
摇头丸本身并不是一种毒品名称,目前没有量刑标准,所以,在审理摇头丸案件时,重点是对其成分进行鉴定,也就是定性分析,当确定主要成分是何种毒品后,摇头丸就应认定为该种毒品,对其中含量较高的,可以将摇头丸的数量认定为此种毒品的数量,再根据此种毒品的量刑标准考虑量刑。比如一个案子中摇头丸的成份是替苯丙胺,属于苯丙胺类毒品,且含量较高,量刑时可按查获摇头丸的数量认定毒品数量,根据苯丙胺类毒品的量刑标准量刑。
来源 刑事审判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