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爱勇律师 00:00-23:59
宋爱勇律师
律师咨询_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建筑工程律师_专业房产律师_民事诉讼_工伤赔偿_融资租赁_标准
1808969718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

发布者:宋爱勇律师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50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 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背景
2022 年 8 月 16 日,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 20,000 元购房定金,用于预订某项目 1-2-602 号房屋。出卖人出具了《收款收据》并制作了《选房确认单》,确认房屋总价及折后价格。
2025 年 1 月,出卖人将该房屋另行出售给第三人。

三、诉辩要点

  1. 买受人主张:

    • 出卖人未按约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另售他人,已构成违约;

    • 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40,000 元。

  2. 出卖人抗辩:

    • 曾多次催告买受人签约未果,最终才将房屋出售;

    • 定金系担保签约,因买受人原因未签合同,故不应返还。

四、法院认定

  • 出卖人虽曾邮寄催告函,但未能充分证明买受人已收悉;

  • 买受人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亦未积极主张签约,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 双方对未能订立正式合同均存在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五、裁判结果

  1. 出卖人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买受人定金 20,000 元;

  2. 驳回买受人其余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 800 元,由双方各负担 400 元。

六、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509 条第 1 款(全面履行义务)
    第 577 条(违约责任)
    第 587 条(定金罚则)
    第 592 条(双方违约的责任分担)

七、履行提示
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拒不履行的,将面临强制执行及联合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


宋爱勇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0
  • 贵州帝尊律师事务所
    • 执业10年
    • 18089697187
    • 贵州帝尊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 用户采纳

      9次 (优于91.0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7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590分 (优于93.4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1篇 (优于99.93%的律师)

    版权所有:宋爱勇律师IP属地:贵州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14689 昨日访问量:32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