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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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竞业限制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5次举报
2020-11-03

 

孙璐律师提示:竞业限制

 

       公司为保障自己的商业秘密不会传出去,会跟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但是,有公司为了约束员工,把违约金定的过高,比如违约金明显超出员工收入,员工违反约定后负担过重的违约金。那么,即可能损害员工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维权。

 

  首先,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确定违约金。

 

  其次,实际中对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的处理如下:

 

  1、如果因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并且已经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出主张,最后将按实际损失赔偿。

 

  孙璐律师提示:所以,离职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发现违约金过高的,即可以去法院主张降低。

 

  当然,实际中有些员工违约,是因为公司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先,那么员工为此遭受违约损失的,公司经员工要求仍不支付的,员工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员工不得以违反约定主张自己的损失,会得不偿失。

 

  最后,双方当事人因为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而且,涉及的员工较多,双方可能遭受到的损失较大的,可以在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时联系孙璐律师团队介入处理,以便尽快争取权益。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
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
1150120********44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