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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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建设工程发包方需注意的问题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8次举报

         孙璐律师提示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工程质量和追偿索赔的事。

  1、孙璐律师提示: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

  为了贪图便宜、省事,发包人可能会随意的把小工程给个没资质的包工头做,但这种发包给不具有资质施工队的行为是违法的,发包方面临着各种风险。

  (1)质量风险:双方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2)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风险:没资质的承包方往往存在着资金实力弱、技术不强的缺点。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发包方虽然有权拒绝付款,但若因此导致承包方发不了工资,发包方需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被罚款的风险。

  因此无论工程大小,为了您的权利,都请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

  2、孙璐律师提示: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

  发包人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给承包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孙璐律师提示:一定要组织竣工验收

  为了省事,发包人往往不经过验收程序,直接将工程拿来使用,但这时,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能无权向承包方索赔。

  发包方在工程建设中不仅应注重承包人资质、提供施工条件、履行义务,还应该在订立建设合同初期明确双方的责任,实时掌握工程资料,避免权利被损害。

     建筑工程问题可详询孙璐律师。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分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