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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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二手房买卖,卖家反悔你该怎么办?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9次举报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就要按约定交付房子、办理过户、交付房款等,直到买卖合同履行完毕。但是,签好合同甚至买家付款后,卖家又觉得卖亏了或是其他,就会反悔不再腾房履行合同义务,这将会直接导致买家遭受钱房两空的损失。

  实际中,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又反悔的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买家可以按照以下做法维权: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做了明确的约定,买家可以按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并且,通常是要求买家退回房款,并且可以主张一些赔偿等。

  其次,如果未约定违约责任或是约定不明确,并且双方协商也未能达成的一致,买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并且,因为一方违约提起诉讼的,孙璐律师提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

  2、去法院提交起诉状。

  3、起诉被法院受理立案,起诉后拿到受理通知书,接着按照法院通知书要求,等待法院确定开庭时间。

  4、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如果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之后,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会遭到法院撤诉的风险。

  最后,买卖双方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合同存在瑕疵,比如卖家不懂行情卖错价钱,因为合同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合同不存在瑕疵的,卖家又反悔不卖、不过户或是不迁户等,只要合同中做了相关约定的,都属于违约情况,买家可以积极主张违约赔偿。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分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