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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遇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9次举报

房屋买卖中遇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购房合同中,签了合同,又不及时打钱给卖家的话。卖家是可以根据约定,解除掉你们之间的购房合同。

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你还是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不过 ,实际中通常只要你延迟付房款时,满足这几个主要条件,卖家那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了。

除了迟延履行会导致解除购房合同,在下面几种情况中也会发生:

1、你跟卖家协议解除

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

(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房屋买卖的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你购买的那个房子,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7)还是房子本身的原因,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因此,在买卖房屋中,你碰到的卖家有上面这几种情况的,为了避免你今后得到损失,你可以考虑及时跟卖家解除掉购房合同,拿回已经交付的房款,以及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分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