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律师
孙璐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24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海淀区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还有效吗?孙璐律师解答

作者:孙璐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6日分类:婚姻继承浏览:93次举报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还有效吗?孙璐律师解答:

在只有一个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话,此时遗嘱中确定由该死亡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则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将财产安排给了多个遗嘱继承人,则遗嘱有效,即使其中一个或几个遗嘱继承人去世,其他继承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还有效吗?孙璐律师解答解析:

遗嘱有什么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孙璐律师民商刑。承接全国诉讼与非诉讼业务。

孙璐律师立足北京,沉淀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承接全国各类民商刑案件。电话:18001037679,微信:1294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分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