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波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天津畅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承包人在发包人出具的罚款单上签字但未明确认可的,该罚款能否认定为已付工程款?

发布者:于波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517人看过

答:不能。

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终871号判决书:关于时代豪庭公司及监理公司对杜班公司罚款203500元。罚款单上虽有杜班公司施工人员签字,但并未明确认可罚款数额的意思表示,故不能认定杜班公司同意时代豪庭公司的罚款数额。该203500元不能计入已付款。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