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衍玲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行政诉讼拆迁安置工程建筑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常识

发布者:廖衍玲律师|时间:2016年04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902人看过

《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常识

————遇到家暴,我们该怎么办

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24.7%。反家暴网络在三省九市进行的调查显示,夫妻之间的暴力接近35%父母对子女的暴力在70%左右,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

于是2011年3月,第一部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起草完成。2011年7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的实施对我们的婚姻家庭生活有何影响?它是怎样规定的?我们遇到家暴的时候要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说,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暴力,经常性的恐吓、威胁等也属于家庭暴力。

2反家暴法规定的家庭暴力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当然不是,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共同生活”一般指具有监护关系、寄养关系以及同居关系。

3当遇到家庭暴力,我们该怎么办?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近亲属可以(1)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或者申请法院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4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只要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也就是说,不一定实际遭受家暴,只要发现有发生家暴的危险,就可以申请。但法院在2472小时内经过审查,有权决定是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

5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申请人?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6被申请人若不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根据其情节,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廖衍玲律师团

四川成都·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城B座26楼

邮编:610016

电话:(028)86623336

传真:(028)86758241

网络免费咨询:http://liaoyanling.66law.cn/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