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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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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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终止

发布者:马勇军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375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


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这种终止属于约定终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劳务合同终止,意味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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