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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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

发布者:陈小勤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934人看过

家庭暴力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了明确的解释和救济措施,但家庭冷暴力由于其存在比较隐蔽,往往通过精神折磨对方,给予其无形的精神伤害。

一、家庭冷暴力的含义及表现

所谓家庭冷暴力指的是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肢体暴力方式解决,而是往往通过精神折磨对方,给对方精神上、心理上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具体表现如下:

(一)漠不关心对方。

(二)与对方不进行言语沟通。

(三)恶语中伤、冷嘲热讽。。

(四)停止或敷衍性生活。

(五)对家事不管不问

二、家庭冷暴力现象越来越多

现如今,家庭冷暴力的大多数受害者都是妇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遭受丈夫从最初的很少言语到事事冷嘲热讽再到漠不关心一系列的转变,大多数妇女为了家庭为了孩子都在默默的忍受,致使冷暴力现象也日渐增多。

三、家庭冷暴力不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现有法律中,家庭暴力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明确的予以规定并加以保护,而家庭冷暴力只是一个法律术语,法律学者们探讨的比较的多,但还没有正式的编入法规之中。因此,即使受害人以存在家庭冷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由于无法可依,这便不能有效的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四、预防

(一)夫妻间多沟通、多交流;家庭冷暴力主要发生在夫妻之间,因此在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感觉对方有问题时,要多与其沟通、交流,不用事事埋在心里面独自承受,要学会分享,同时还有相互帮助、扶持。这样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防止夫妻关系恶化,维护家庭的和谐。

(二)利用法律武器制止和防治家庭冷暴力。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妇女儿童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发现夫妻间存在冷暴力,在不能及时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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