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贤龙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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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依法维权

发布者:赵贤龙实习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消费权益 |4822人看过

———3.15律师说法
案例一:2000年5月6日,安顺市消费者协会鸡场分会接到安顺市岩腊乡新房村22户农民联名投诉,反映他们在某土肥技术服务部购买的钙镁磷肥用于栽种油菜,造成大面积减产,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鸡场分会受理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实地调查。经查,22户农民于1999年10月先后在安顺市某土肥技术服务部购买钙镁磷肥7050公斤,栽种油菜94.5亩,有70%的种植面积颗粒无收,损失严重。2000年5月8日,鸡场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土肥技术服务部对22户农民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按每亩160斤折价计算,共赔偿人民币7686元。
案例二:2001年4月9日,贵定县消费者雷某使用从某杂货店买来的喷雾器(价10元)浇花时,喷雾器突然发生爆炸,将雷某脸部肩部炸伤。4月14日,雷某到贵定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查,该喷雾器系“三无”产品,喷雾器壁厚及材质均达不到要求。同时查明,经营者无营业执照,属无照经营。4月29日,贵定县消费者协会召集杂货店店主李某和消费者雷某进行调解达成协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店主李某赔偿雷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800元。同时将经营者无照经营案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
解析:
一、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上述规定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公民(有时也包括法人)在出于生活消费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是消费者,受《消法》及相关法律保护;二是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如上述案例中的化肥和喷雾器等)时,也视为消费者。《消法》规定,消费者主要享有以下九项权利:一、保障安全权。不因接受消费而给自己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案例二中的雷某就是人身权利受到了侵害;二、知悉真情权。有权知悉自己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与此相对应的是,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如实告知有关商品的价格、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售后服务等内容,而不能作虚假宣传。案例二中的李某本应告知雷某喷雾器有质量问题;三、自主选择权。根据自己的的要求和意愿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销商品或服务,更不能强买强卖。2002年6月5日,王先生到市区某商店选购手机,由于没有看到中意的款式,王先生当即就想离开。没想到,该商店的员工却强行要求王先生购买店中一只价值300元的手表,否则不让其离开。迫于无奈,王先生只好先买下该手表。随后,王先生立即向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投诉。商店这种强买强卖的做法就是侵犯了王先生的自主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五、依法求偿权。在因接受消费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产品、服务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依法赔偿。上面案例中的受害人都依法取得了相应的赔偿;六、依法结社权。消费者有权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七、知识获取权。有权获得有关消费、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知识;八、维护尊严权。在接受消费过程中,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九、监督批评权。对商品、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批评意见。
二、消费者维权
消费者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大胆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所谓依法维权,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
(一)实体法依据
《消法》规定: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3、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其他实体法依据。
(二)程序法依据
《消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用何种维权途径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如果有和解或调解解决的可能性应尽量争取,这样可以使纠纷尽快得到解决,并节约时间和人力、物力。如果估计没有和解、调解的余地,应尽快通过申诉、仲裁(原来在合同中与经营者订立有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与经营者达成了仲裁协议)或诉讼来解决。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都必须遵守时效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民事诉讼一般时效期间为二年,但“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等几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仅为一年。

天生律师事务所赵贤龙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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