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西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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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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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土地征收中违法行为之对策

发布者:王西铭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3715人看过

  政府在土地征收中违法行为之对策

  政府在土地征收中的违法行为,从总体上说,分两种情形:一是未经国家批准的占地行为,二是经国家批准征收土地后的违法行为。

  对于第一种行为,农民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对有关部门为占地采取的违法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控告、举报、诉讼等不同的救济手段。

  对于第二种行为,主要是征地批复后,未按规定公告或补偿安置或截留补偿费或对补偿标准不服。这主要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且应当及时进入法律程序,以防超过诉讼时效。由于征地的情况一般比较复杂,应当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最好,聘请律师代理比较有利。

  土地征收中的情况千差万别,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咨询律师,对于政府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或违法行为,应当尽可能取得或保存好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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