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健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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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荣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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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重罪获轻判——用伪基站发送涉赌、涉诈骗短信,构成什么犯罪?

发布者:阮健娜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838人看过

  成功辩护——法定量刑起点为三年的重罪,如何争取得一年三个月的刑期?

  广东荣耀律师事务所 阮健娜律师

  概要:当事人D因用伪基站发送含赌博、诈骗内容的短信,每天发送短信的数量达十余万条,D被指控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该罪名的第一个量刑幅度即是三年以下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D最终只被判处一年三个月。

  案情简介:被告人D平时从事出租车辆的业务,并以此为营生,2015年9月某日,一自称W的男子以租车的名义,让D使用W提供的设备进行发送广告,广告内容由W事先拟定,D只需每天按W的指示,开车搭载启动好的设备去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转悠,每天工作时长7小时左右,每天发送的短信数量达十几万条。后经电话部门向公安刑侦部门投诉,D在开车发送广告时,被刑警抓获。经刑警告知,D才知道其所搭载的设备叫伪基站,所发送的广告内容涉嫌诈骗、赌博成分。截至被抓获时,D已为W提供租车业务近20天,每天发送的短信达十几万条,经统计共造成5万余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公安局以D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当场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法条链接:

  一、刑法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二百八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维护公用电信设施的安全和通讯管理秩序,依法惩治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

  (二)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利用“伪基站”设备实施诈骗等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明知他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或者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设备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PS:法条释义

  《刑法》所规定的罪名,大分部都有三年以下的量刑幅度(包括大家熟知的贩卖毒品罪,都是有可能三年以下的)。但因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特别是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带有赌博、诈骗性质的短信,不仅破坏正常电信秩序,影响电信运营商正常经营活动,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用户手机使用,损害公民财产权益,侵犯公民隐私,社会危害性严重。刑法打击犯罪,是因为这个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危害性越重,则刑期越重。所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起点是三年,属于重罪。

  律师辩护:

  本律师接受D家属的委托后,马上与办案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具体罪名和大概的案情。经多次会见、仔细审阅案卷,最后提出了D在整个犯罪中的所起的仅是辅助作用、次要作用,应被认定从犯;到案后,认罪态度好,悔罪表现好等辩护观点。

  同时,考虑到本地所发生的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这方面的案件较少,一年都不出五件,为此,阮健娜律师做了大量的案例检索工作,共向主审法院提供了9份参考案例(包括外省的、广东省内的、阳江周边城市的)。

  最后,律师的辩护观点基本得到法院的支持,D最终被判处一年三个月的刑期。这个结果对于这个刑法规定的量刑起点为三年的重罪来说,这样的判决是一个非常好的结果,也超出了D本身的预期,让其及其家属松了一大口气,D本人也对此结果也非常满意,并对本律师的工作和付出表示了十分的肯定和感谢。

  结语:刑事辩护,不但需要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办案经验,也需要极强的责任心。具体的辩护工作需要在充分分析案情和熟悉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有理有据有力的辩护观点;同时,在最高法不断强调同案同判的当下,大量的案例检索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案情的参考案例,不仅能支持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也能为法官提供一定的裁判参考意见,以争取当事人满意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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