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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洪律师
执业资质:1441920**********
执业机构:广东商达(东莞)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法律顾问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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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谢国洪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2748人看过
答: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一、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二、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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