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有一篇文章在否定了爱情的最高境界是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后说:“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到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
在下愚见:习惯不应当是爱的最高境界。习惯不一定是爱,宛如工仔习惯了一些老板的苛刻,不幸福的爱情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无奈接纳而随着时间的久远而形成的习惯;悲剧爱情里的一方会对另一方的一切都无所谓——这也是真实不折不扣的习惯!我想,爱情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双方心灵相通,能够完全知道对方所思所想,达到两人融为一体之境界;并且两人真正的互相欣赏,见到对方就觉得心里甜丝丝的或者心里踏实,踏实是指在遇到严重困难时或者对于心思不精细的人而言。
谢国洪
200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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