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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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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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集团是啥?律师四句话给你解读

发布者:朱丽华律师|时间:2016年11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808人看过

这是一个很好的时代,医生集团(Medical Group)的蓬勃发展即是一个活标本。医生集团,一般是由有多个医生团队组成的联盟或者组织机构,在国外早已有之,并具有成熟的发展模式。我国国内目前有如下几种模式:

一、“既有合法妻子又有婚外情人”的“体制内”模式

据说“大家医联”是中国首个由体制内医生组建的医生集团,成立于2015年3月,由两名医生,一名医疗行业职业经理人和一名律师发起。据悉集团的医生均来自北京地区三甲医院,比如北京阜外医院或安贞医院的心血管科、北京天坛医院脑外科、同仁医院眼科、北医三院骨科和北大人民医院肝胆外科等等。

该模式主张医生不离开医院的情况下,在工作之余采取医生多点执业的模式加入医生集团。由医生集团为签约医生提供对口执业医院(以基层公立医院和高端私立医院为主)开展医疗服务。医生集团对签约医生采取的多劳多得的奖励方式,即所谓的“又有合法妻子又有婚外情人”的模式。

这个风险较低的体制内多点执业平台,是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刚刚放开、医生尚处于跃跃欲试观望状态的产物,它为医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试水机会。但选择院外“走穴式”执业可能使得医生面临更为复杂的医疗纠纷风险。

二、“离婚单飞”的“体制外”模式

典型的“离婚单飞”模式,是2014年7月1日张强医生创办的国内第一家跨专科医生集团,该集团以创始人张强医生的名字命名。据悉该模式下医生完全脱离体制、自由执业,由医生集团负责联系对口执业医院行医,医生团队与医院签约,而医生集团与医生团队签约,集团内医生通过医疗服务获得收入。医生不再是医院的雇员,而是以一种平等的方式与医院展开合作

这种模式的好处是打破了体制内条条框框的各种行政管理,医生完全凭个人专业技能各显神通,获取收入,实现“离婚单飞”。但缺点是因医生普遍缺乏个人品牌和粉丝患者,且集团因各项机制仍不健全,存在诸多执业风险,且患者医保支付存在障碍。所以该模式下,医生的个人品牌是否够硬,是否拥有一定量的“粉丝患者”,在某个细分领域是否有足够的影响力,都是决定这个医生集团早期能否生存下去的决定性因素。

三、不分彼此、共同协作的“移动医生集团模式”

该模式下的医生集团也叫平台化模式医生集团,该模式主要是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搭建医生和患者直接沟通的平台,从而实现医生跨地域、跨医院、跨科室协同合作,随时为全国的患者提供服务;医生通过提供服务获得收入,集团则通过管理收取费用。集团可以为医生免费提供咨询,包括品牌传播、客户开发、服务运营、支付体系、法律风险控制等服务。该模式让医生不再纠结是否要辞职创业,而是安心在医院做临床、搞科研、升职称的同时,还能享受到集团带来的品牌提升、专业病人输送,以及长期持续的收益和福利。该模式还提升了医生及医生集团的工作效率。

一句话,该模式核心内容是弱化了“医院”的“地缘和管理”角色,同时让医生不离开医院也能享受医生集团红利。在该模式中,集团担任的角色是一个信息的发布整合平台。医生可以在该平台上发布信息,患者能够在该平台上寻找资源,通过平台信息的公开透明,促使医患双向资源在平台上得到更加合理的分配。

四、“医生集团的集团”模式

前述几种模式医生集团的领导者,一般为医生出身,在集团的管理上可能有些力不从心。于是这样一个“管理服务组织模式(医生集团的集团)”就应运而生了,其核心在于负责医生集团的运营管理,法务支持等,而不是涉足具体医疗技术事项。当然了,这肯定是一个收费的服务组织,通过收取医生的加盟费和管理费实现营利。医师可与管理服务组织签约。

以上几种模式的星星之火已经燃起,究竟哪个模式会率先形成燎原之势,还要看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最终选择。当然医生集团的发展,更离不开我国法律的约束和专业法律人员对其发展模式的设计与支持。祝愿每个医生集团能够顺利发展壮大,给患者提供多样化、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平安实现自身更多盈利。

作者:朱丽华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年来致力于医药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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