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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追回国有房产:返还原物纠纷代理案(零成本收回涉案房屋)

2026-03-26
2026年03月26日 | 发布者:刘文玉 | 点击:5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件结果:一审胜诉,法院判令被告限期迁出并返还涉案国有房产,案件受理费 25 元由被告全额承担,委托人零成本收回房屋所有权与管理权,成功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一、案件背景委托人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对某城...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结果:一审胜诉,法院判令被告限期迁出并返还涉案国有房产,案件受理费 25 元由被告全额承担,委托人零成本收回房屋所有权与管理权,成功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一、案件背景

委托人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对某城区指定楼层房产享有合法管理权能,被告自 2018 年起无偿占用该涉案房屋,未签订任何租赁 / 使用协议,亦未履行国有房产租赁法定程序,属于无权占有行为。委托人诉请被告迁出返还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暂计 1 万元,被告以有上级单位授权、委托人主体不适格等为由抗辩,拒绝返还房屋,双方引发返还原物纠纷。

二、律师代理核心工作

  1. 夯实主体资格证据,确立原告适格地位:举证提交官方机构编制文件、厅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核心证据,清晰证明委托人通过合法划拨承继涉案房产管理权能,明确原告主体适格,彻底反驳被告关于委托人无权主张权利的抗辩,该观点获法院完全采纳。

  2. 锁定无权占有事实,厘清租赁法律关系:梳理被告自 2018 年占用房屋至今未签书面协议、无合法有偿使用依据的完整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主张双方系不定期租赁关系,委托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屋,法院认定该法律关系成立。

  3. 针对性抗辩被告主张,否定其合法占用依据:针对被告所称的上级单位授权、战略合作协议等抗辩理由,指出其提交的协议未载明涉案房屋信息,无法佐证合法占用依据,且相关授权不能对抗委托人的法定管理权能,从证据层面否定被告的抗辩主张。

  4. 把控诉讼成本与权益,实现零成本收回房产:精准推进诉讼程序,法院判令案件受理费 25 元由被告承担,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诉讼成本;同时明确被告逾期腾房的后续责任,为委托人主张逾期占有使用费预留权利空间,实现房产零成本收回。

三、案件代理要点

本案代理的核心金额亮点为零成本收回国有房产 + 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成功实现国有资产权益的完整维护。关键在于精准梳理国有房产管理权能的合法承继证据,夯实原告主体资格;同时紧扣事实与法律,厘清不定期租赁关系,针对性反驳被告的无效抗辩,从证据和法律层面形成完整代理体系。本案的代理思路为同类国有房产返还原物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高效的实务参考,既实现房产顺利收回,又最大程度降低委托人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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