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文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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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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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最终不予逮捕

发布者:陈学文律师团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56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谢某于2017年2月19日被公安局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谢某家属及时寻求本律师介入,极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在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第一时间预约会见,了解案情。

本案发生的原因是因被害人擅自砍树产生口角而发生的殴打,而被害人、证人均在后期笔录中指认犯罪嫌疑人谢某系该纠纷的组织者,案发时指挥同伴等人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该案在证据较多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形势明显不利。

在多次的会见及阅卷后,本律师发现该案的证人、被害人在前期笔录中均未指正犯罪嫌疑人谢某有何组织、指挥的行为,指证前后矛盾,该案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不予逮捕的申请。

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不予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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