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我方代理:杨某
本案从北京到广州,经历了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劳动者杨某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为配合用人单位经营背井离乡从广州调岗到北京。但用人单位因经济效益下降企图通过降低劳动者工资、福利等待遇减少成本,采取降低、克扣、不及时发放工资,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区域补贴,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制定不合理任务,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一系列手段变相逼迫杨某辞职以逃脱自身辞退劳动者带来的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杨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在北京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区域津贴、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仲裁裁决支持了杨某大部分诉求。后用人单位不认可仲裁裁决,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律师通过分析案件情况,从法律层面上指导劳动者需要搜集补充哪些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反驳用人单位的诉请,最终一审判决结果同仲裁裁决结果一样。用人单位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在我方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情况较多,需要律师一对一的搜集分析证据材料,最终在劳动者的配合下以严谨的法律逻辑及严密的证据链取得了法院的支持,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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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最终不予逮捕